西安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学校弹性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2021-11-17 09:38
编辑: 张思思
来源: 西安日报

  11月16日,记者了解到,预计20日之前我市空气质量将陷入轻至中度污染,为此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息,11月17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西安市空气质量:预计今日以轻度污染为主

  根据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西省气象台预测:11月17日,受弱冷空气影响,关中地区污染累积减缓,预计我市空气质量以轻度污染为主。

  18日至19日,关中地区处于地面高压后部,扩散条件转差,预计我市空气质量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20日,午后开始受西北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自西向东改善,预计我市空气质量以良至轻度污染为主。

  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指挥部办公室于11月16日1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信息,从11月17日1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健康防护措施:学校弹性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应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户外活动或作业的,应采取防护措施。

  幼儿园、小学、初中及同等学历学校弹性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当AQI小于200时,可适当组织户外课程及活动;当AQI大于200时,应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

  卫生健康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大气污染相关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增设相关疾病急(门)诊,增加医护人员。

  建议性减排措施:企业调整污染物排放时间

  建议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交通、城投、轨道交通集团等单位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到应急减排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强制性减排措施:除特殊需要外停止喷涂粉刷

  公安部门做好限行区域内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工作,做好柴油货车管控工作;做好冒黑烟车辆禁行工作;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

  住建、城管、交通、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全市范围内除保障类施工项目及抢修抢险外的施工单位停止喷涂粉刷;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在非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环节可以不停工;物料堆放等场所100%覆盖。

  城管、交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资源规划、交通部门督导矿山、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停止使用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

  资源规划、工信、生态环境部门督导除特殊需要外的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砖瓦窑厂(除隧道窑)实施错峰生产。

  住建部门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行业主管部门督导纳入《西安市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记者 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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