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找关系”就能办保障房? 别上当!

西安市住建局通报两起代办保障房涉法涉诉典型案例
2021-12-08 09:42
编辑: 汪艳
来源: 西安晚报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共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西安市住建局联合公安部门对非法代办保障房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提醒群众避免上当受骗、遭受经济损失,12月7日该局再次通报两起代办保障房涉法涉诉典型案例,并提醒市民,切勿相信花钱“找关系”就能办理保障房的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张某亮骗取113.85万元

  判刑10年又6个月 并处罚金16万元

  张某亮谎称可以帮他人办理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先后骗取受害人刘某某等4人共计113.85万元。后张某亮失去联系,所得赃款全部被其挥霍。

  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张某亮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检察院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判决张某亮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又6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责令张某亮退赔受害人刘某某等4人共计113.85万元。

  张某骗取45.7万元

  判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张某注册成立西安百盛隆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并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非法开展公租房代办业务,向周某某等20名受害人谎称可以代为申请办理公租房,并收取受害人代理费481000元。因长期未能办理,受害人报警,张某向受害人退还24000元后将公司关闭,其余钱款457000元被其挥霍。张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检察院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判决张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张某将涉案款项457000元退赔受害人。

  提醒市民

  申请保障房资格全程无中介不收费无代办

  市住建部门提醒市民朋友,各类保障房的申请、审核、配租有着严格的程序,按照有关政策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切勿相信花钱“找关系”等就能办理保障房的信息,以免上当受骗遭受财产损失。

  申请保障房资格的全部流程均无中介、不收费、无代办。住建部门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个人收费代办保障房。任何单位、机构、个人在受理保障房资格审核业务中收取任何费用,均为违法行为。不法分子如利用保障房实施诈骗,将难逃法律的严厉制裁。

  如有市民向收费代办保障房的机构或个人交纳了钱财,请受害群众尽快到公安机关举证、报案,尽早挽回经济损失。(首席记者 粱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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