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强化司法办案活动内部制约监督

2021-12-08 14:55
编辑: 张思思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网西安12月8日电(记者李浩)为进一步正确处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中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管的关系,构建上下贯通、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检察内部制约监督体系,日前,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制定并印发《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内部制约监督工作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分别从职责权限、制约监督内容、智能防控及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办法》建立由驻院纪检监察组、检务督察、案件管理、控告申诉、机关纪委等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汇总研判,分类处置司法办案活动制约监督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建立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司法办案内部监督体系。

  《办法》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把执行办法情况纳入检察人员业绩评价体系,作为评价其是否遵守法律规定和检察纪律,以及评先选优、晋职晋级、奖励惩处、退出员额的重要依据。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督察部主任朱飞云说,《办法》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聚焦建章立制工作的制度化成果,是司法责任制的细化和落实。这一制度彰显了“谁违法审批谁担责、谁违法办案谁担责”的刚性铁律,不仅压实了办案部门及时纠正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主体责任,同时也强调了驻院纪检监察组、检务督察、案件管理、控告申诉、机关纪委等部门应该发挥的监督作用,明确提出监督管理不到位、放任不管也要承担相应责任,对于从严治检、司法为民,把检察权关进制度笼子,确保公正司法具有重大意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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