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引起群众广泛关注,为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延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现就疫情防控期间重点打击的网络违法违规行为通告如下:
1.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的网站平台,自采自编涉疫情防控新闻信息的;
2.擅自篡改权威部门和官方媒体发布的涉疫情防控新闻信息标题和内容来博眼球、涨粉丝、刷流量,或者大搞“黑公关”,敲诈勒索,侵害企业或个人合法权益的;
3.发布涉“疫情态势”“交通管制”“封城管控”等网络谣言或明知是谣言信息还进行散布传播的;
4.发布传播涉疫情防控非官方权威渠道信息或转发扩散“小道消息”的;
5.散播非官方发布的“流调轨迹”“确诊病例”等信息,引起社会恐慌的;
6.散播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或者借防疫之名进行“人肉搜索”、人身攻击的;
7.利用关联炒作、放大细节、断章取义等手段歪曲解读疫情防控政策、措施,混淆公众视听,故意带偏舆论走向的;
8.借疫情态势质疑、抹黑、辱骂、攻击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
9.将内部文件、工作信息等私自上传网络引发舆论热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10.其他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
对以上行为,网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打击。
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延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1年12月25日
希望广大网民知法守法、恪守底线,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为全市疫情防控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环境。同时,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网上违法违规信息。
举报方式:
1.延安市网络举报中心电话电话:0911-7097286
邮箱:yaswxb@126.com
2.陕西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官网
http://www.shaanxijuba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