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完成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2145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已办结1705件 阶段性办结440件
2022-01-12 09:49
编辑: 汪艳
来源: 陕西日报

  1月11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1月4日全面完成督察进驻陕西省工作。一个多月时间里,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省交办2145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截至1月10日,2145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已办结1705件,阶段性办结440件。

  2021年12月4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正式进驻我省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进驻督察工作共历时32天,先后召开督察进驻工作动员会、工作汇报会,分省级层面督察、下沉市县督察、梳理汇总分析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督察期间,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下沉督察发现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典型案例形式进行通报,先后通报我省“黄河陕西韩城龙门段长期非法倾倒大量废渣破坏黄河生态环境隐患突出”“榆林兰炭行业淘汰落后不力 违规建设多发 环境问题突出”“安康市蒿坪河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重点环境治理工作推进迟缓”共3个典型案例;全程开通生态环境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受理群众关于生态环境问题的举报,累计向我省转办有效信访件2145件,共涉及12个市(区)4个省级部门。其中,按投诉件所在地分,西安760件、榆林185件、汉中181件、咸阳177件,渭南、商洛各160件,宝鸡136件、安康129件、延安76件、韩城63件、铜川61件、杨凌18件,省直部门39件;按问题类型分,土壤512件、大气411件、生态341件、噪声328件、涉水301件、辐射10件,其他污染问题242件。

  省委、省政府对督察配合保障及边督边改工作高度重视,省市县三级均成立配合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督导边督边改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出席督察进驻动员会、汇报会,并就配合保障和边督边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多次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现场调研督导,对典型案例立行立改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省委主要领导同志赴韩城市对黄河龙门段长期非法倾倒大量废渣问题整改工作进行现场督办,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程赴咸阳调研督导关中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统一协调指挥配合保障工作,成立临时党总支、党支部,并多次组织专题学习配合保障工作,定期召开协调联络组会议,并及时与督察组加强沟通对接,协调推动配合保障具体工作,安排部署典型案例整改及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废水处置监管工作。特别是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我省研究制定过硬措施,严防严控,加强督察组驻地防疫管理,保障了督察组在我省顺利开展工作。截至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结束时,3起典型案例整改工作均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1月10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我省的2145件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办结1705件,阶段性办结440件,责令整改561家,立案处罚204家,罚款金额1326万元,立案侦查14件,行政(刑事)拘留34人,约谈371人,问责299人。

  同时,我省在省、市“一台一报一网”开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栏,连续发布督察公告、环境信访举报电话,及时报道边督边改工作情况,公开群众举报问题办理情况。督察期间,我省共在报纸、电视台、官网等省级、市级媒体播发新闻报道1739条。省级共刊(播)发147条新闻,其中,陕西广播电视台38条,陕西日报41条,省政府网站68条,编印配合保障工作简报26期,督察工作宣传专报16期,为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我省开展工作和边督边改工作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记者 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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