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满足以下条件 可解除集中隔离

隔离期满实行“点对点”封闭转运回家
2022-01-13 10:09
编辑: 汪艳
来源: 西安日报

  当前,集中隔离人员对集中隔离期满后如何安全返家问题非常关注。对此,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隔离管控组副组长孟祥东在西安市第54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具体措施和工作安排。

  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流程公布

  截至1月12日12时,我市在用443个隔离点,隔离了49678人,工作人员17193人,合计66871人;当日解除隔离186人,累计解除22639人。

  孟祥东表示,按照我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规范管理流程,隔离人员在隔离期满后,各区县对核酸检测结果无异常的人员,由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指挥部或辖区疾控机构开具《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具体为:

  集中隔离医学期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需集中隔离14天,集中隔离解除后执行7天居家隔离。核酸检测:各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安排各隔离点工作专班,隔离人员在隔离期第14天开展核酸检测,进行双采双检,平行检测。按照判定标准,核酸检测正常,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转为7天居家医学观察。

  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相关政策为,所有有阳性病例的集中隔离点以2021年12月26日0时为界限,12月26日0时之前有阳性病例并且2021年12月26日0时至2022年1月8日24时再未产生阳性病例的集中隔离点,可以申报解除隔离风险评估,隔离期满后,按程序解除隔离,转为7天居家隔离。

  2021年12月26日0时之后14天内发生阳性病例的集中隔离点,经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级流调队评估后,未发生异常情况的,可以申报解除隔离风险评估,隔离期满后,按程序解除隔离,转为7天居家隔离。

  2021年12月26日0时之后产生阳性病例的,经解除隔离风险评估,认定隔离点被隔离人员不遵守防疫要求等风险隐患的,隔离人员从阳性病例转出之日起算,重新进行14天的集中医学观察;后续无异常,隔离期满后转为7天居家隔离。

  2022年1月10日24时起新产生的阳性病例,由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风险评估和动态管理,要求同上。

  除以上条件外,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期满14天解除隔离的人员,目的地为碑林区、雁塔区、高新区、长安区、西咸新区的,目的地为城中村及其他封控区的,目的地为学校且无单人单间隔离条件的,在现集中医学隔离点继续执行7天集中隔离。

  目的地为外省市人员 区县指挥部安排转运至“一场两站”

  西安市在隔离人员符合解除隔离条件后,实行“点对点”封闭转运管理。

  目的地为外省市:隔离人员最终目的地为外省市,酒店专班信息组在第12天将隔离人员返程信息反馈给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协查组协查给外省市目的地指挥部,区县指挥部安排转运至“一场两站”,隔离人员转运和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目的地在西安市内:酒店责任专班信息组需在第12天将隔离人员报送至区(县)指挥部办公室,由区(县)指挥部办公室发公函至目的地区(县)指挥部,由目的地所在区(县)指挥部负责“点对点”接回送至所在社区,开展社区7天居家隔离防控措施。(张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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