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出台“秦创原创新人才计划”奖励措施

2022-03-17 09:43
编辑: 詹乐游
来源: 西安日报

  3月14日,西咸新区“秦创原创新人才计划”奖励支持措施出台实施。该措施重点支持在西咸新区范围内开展基础学科研究、科研成果转化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对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五上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助力把秦创原建成人才有序流动的洼地、创新发展的高地。

  在人才奖励方面,西咸新区对经认定的人才连续3年参照上年度个人财政贡献度予以100%资金奖励。获得省级科技领域荣誉奖励的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青年科技新星”“青年人才托举计划”等),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金奖励。获得国家、省、市外专部门引才引智项目资助的人才项目,通过股权投资与资金资助相结合的方式予以项目资助(就高原则予以50%配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评审完成“揭榜挂帅”项目的人才,给予省级50万元、市级30万元、新区20万元资金奖励。

  人才补贴方面,在西咸新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并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人才可享受15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核发;新区租房居住并签订正式租赁合同的人才可享受2000元/月租赁补贴,补贴3年。新区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的人才,在新区范围内汽车销售公司新购乘用车给予购车补助(裸车价10%,最高5万元),每人限补1辆。人才认定期内,通过新区申报认定人才计划(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计划和“西安英才计划”),根据奖励资金予以50%资金配套,最高不超50万元。

  此外,西咸新区公立医院向人才提供3年体检服务,给予每年最高2000元体检补助。人才直系子女、(外)孙子女可优先推荐就读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公办幼儿园。经认定人才每年可在咸阳国际机场享受40人次免费贵宾全流程服务。

  据了解,西咸新区“秦创原创新人才计划”奖励支持措施中涉及的各类政策条款兑现以免申即享、即申即享为主,通过西咸新区申报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可同等享受“秦创原创新人才计划”支持政策。(记者 于忠虎 吕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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