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噪声 还静于民

2022-05-27 11:32
编辑: 王智超
来源: 西安日报

  禁止广场舞噪声扰民、机动车轰鸣“炸街”被禁…… 昨日,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6月5日起施行。市生态环境局对与市民密切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梳理,并以一封公开信的形式予以温馨提示。

  重新界定噪声污染内涵 填补监管空白

  新法有哪些亮点呢?据相关专家解读,新法明确了噪声污染内涵,完善了噪声标准体系,强化了噪声源头防控,夯实了各级政府责任,细化了防控噪声措施,聚焦了噪声扰民难点。

  新法首先重新界定了噪声污染内涵,扩大了法律适用范围,明确“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针对有些产生噪声的领域没有噪声排放标准的情况,在“超标+扰民”基础上,将“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均界定为噪声污染。从而解决了现行法律中存在监管空白的问题。

  其中包括没有噪声排放标准产生噪声的领域,如城市轨道交通、机动车“炸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宠物、餐饮等噪声扰民行为。

  其次,删除了原法名称中的“环境”二字,因为扰民需要防治的是人为噪声,不是自然环境噪声,新法明确法律规范的对象是人为噪声,不仅不影响对噪声污染防治行为的严格要求,反而更聚焦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的噪声污染。

  新法还将工业噪声扩展到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噪声,增加了对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工业设备的管控,并明确环境振动控制标准和措施要求等。

  市民该咋做?自觉减少噪声污染

  广大市民朋友应该怎么做呢?公开信中倡议,请自觉减少噪声污染排放,形成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全社会应当增强噪声污染防治意识,自觉减少社会生活噪声排放,积极开展噪声污染防治活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噪声污染防治氛围,共同维护生活环境和谐安宁。

  家庭及其成员应当培养形成减少噪声产生的良好习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饲养宠物和其他日常活动尽量避免产生噪声对周围人员造成干扰,互谅互让解决噪声纠纷,共同维护声环境质量。

  健身娱乐活动要文明规范。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以实际行动共创宁静和谐西安

  此外,商铺住宅等室内装修要遵守作业时间减轻噪声污染。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司乘人员要加强交通运输噪声防范意识。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使用机动车音响器材,应当控制音量,机动车应当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

  市生态环境局呼吁,在即将到来的2022年世界环境日和一年一度的中、高考季,让我们争做保护环境的宣传者、参与者、推动者和监督者,积极贯彻落实新法,以实际行动共同营造一个宁静、和谐、美丽的西安。(记者 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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