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日前该厅下发《关于做好农村供水应对洪旱灾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排近期城乡供水安全工作。
《通知》指出,当前正处主汛期和高位伏旱天气,各地要充分认识防御洪旱灾害、保障供水安全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水利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应对措施,千方百计保障城乡居民用水安全。
《通知》明确,各地分级分类做好供水设施设备排查工作。供水单位要对人员上岗、设施现状、设备运行、应急水源、隐蔽部位等情况进行全方位排查,及早消除风险隐患。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物资储备,充分发挥水质检测中心作用,加大检测频次,保障水质安全。要加强与气象、应急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汛情旱情信息,提前筹备和有序应对。
《通知》要求,要建立健全城乡供水问题台账跟踪机制。对失能老人、孤寡老人等特殊群体,要落实饮水安全保障责任,及时妥善解决,确保动态清零。因旱发生供水安全问题的,要因地制宜采取延伸管网、新开辟水源、分时供水、拉水送水等措施,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保障规模化养殖业基本用水。要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中小型水库工程,依托大中型水库和引调水等骨干水源工程,着力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实施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提升,从根本上提升供水保障水平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记者 吴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