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截至目前,陕西省已建成地方政府储气调峰项目16个,储气能力达1.87亿立方米,为2021年应具备储气能力的196%。
储气调峰设施是促进天然气供需动态平衡、增强地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的重要基础设施。党中央、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对加强储气调峰能力建设高度重视,要求地方政府要具备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3天日均天然气消费量的储气能力,同时出台土地、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储气调峰项目建设。
2019年,省发展改革委争取国家中央预算内资金4.55亿元,用于支持我省储气调峰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省发展改革委通过周调度、月通报、现场督导、提请省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成效明显。今年9月24日,西安储气调峰项目2号罐顺利升顶;9月25日,安康储气调峰项目建成试运行;10月6日,延安志丹储气调峰项目建成试运行。
西安储气调峰项目建成投运后,我省储气能力将达2.47亿立方米。省发展改革委将加快补足各环节短板,充分发挥储气调峰设施在保障能源安全、优化能源结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记者 杨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