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石泉县检察院不断增强法律监督的主动性、精准度和实效性,着力打造“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工作大格局。
该院始终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建议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强化牵头抓总、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实行向县委定期汇报、向县委政法委抄送、向县人大报备三项工作机制,通过县委统筹推进、政法委督办、人大专项检查等方式,不断强化检察建议的刚性落实。2022来以来,石泉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大法工委报备检察建议120余份,报送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报告3份,15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获县级领导批示。
同时,该院主动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作为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评价指标,由检察机关直接赋分,并拒不落实检察建议的实行“一票否决”。通过评分考核,倒逼检察建议的刚性落实,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促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上的作用。
此外,该院通过召开联席会、督促整改会、分析研判会等方式,强化与被建议单位沟通协作。瞄定未成年人保护、金融风险防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先后与公安局、法院等12家单位联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检察建议“小切口”解决关乎群众切实利益的“大问题”,堵塞行业监管漏洞,促进基层社会治理。2022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联席会议10余次,实现线索发现、调查核实、送达宣告和落实整改的联动协同。
与此同时,该院打造“办理模式案件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事实调查证据化、督促整改实效化”的工作模式,严格审核线索来源,依法调查证据材料,实行“层层把关、统登统签”工作机制,增强检察建议权威性、公信力。邀请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专业人士参与到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督促整改工作中来,对相关问题进行充分论证,让检察建议内容更专业。2022来以来,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4份,相关部门均采纳并整改;组织召开检察建议公开听证12件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计20余人次参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成丽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