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汉中市检察机关以秦岭生态保护“国之大者”,依法能动履职,着力推动构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汉中市检察机关立足地域特点,持续开展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尾矿库整治、小水电站整治等专项监督,着力推动巩固“五乱”整治成效、小水电退出、山体修复、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等工作。办理的2件督促履行尾矿库监督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督促整治秦岭腹地小水电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整治外来植物齿裂大戟入侵行政公益诉讼案、秦某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7起案件,相继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破坏秦岭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4件16人,起诉154件206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5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6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6件,以法治之力守护秦岭生态安全。
汉中检察机关构建“司法+生态修复”办案模式,在全省率先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机制,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案件,依法要求补植复绿、土地复垦,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70余万元,督促挽回、复垦耕地438. 32亩,恢复林地18. 53亩。构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家支持+社会参与”保护新模式,设立秦岭生物多样性联合保护基地、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大熊猫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创新实践基地等12个。
汉中检察机关联合市秦巴办、市林长办等部门建立“林长+检察长”“河(湖)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等联动机制。借助“外脑”,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专家咨询员等专业人员138名,参与办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案件127人次,提升办案效能。建立秦岭生态保护“联盟”,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保护,组建“公益有我”志愿者队伍335人,扩宽案件线索来源。(贺仙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