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世界环境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渭南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司法护航生态文明”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全市法院、检察院环境资源审判、检察工作情况,并发布环境资源审判、检察6件典型案例。
近年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始终牢固树立“两山理念”,聚焦秦岭、黄河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充分发挥审判、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环境资源犯罪,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环境监督职责,保护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环境权益,守护碧水、蓝天、净土,为渭南加快建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贡献司法力量。
近年来,渭南市检察院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72件,提起公诉126件 ,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392件,立案334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6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9件,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
渭南两级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72件,其中,刑事案件114件,行政案件103件,民事案件55 件(公益诉讼案件36件),判处环境资源罪犯325人,判处罚金1062.8万元,恢复生态面积850余亩,补植复绿 19000余棵。
此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的6件典型案例涉及河道违法建设、垃圾污染、水污染、黄河保护、乡村振兴、湿地生态保护、非法采矿、滥伐林木、行政公益诉讼等。通过典型案例的发布,对于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履行环境保护法律义务,增强人民群众环境法治观念,助力全社会形成共识,关注生态环境保护,让生态文明走进万家,深入人心,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下一步,渭南检法机关将把检察、审判等各项工作融入渭南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中,加强协同配合,积极探索生态环境保护的渭南经验,维护秦岭黄河生态安全,努力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刘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