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安中考将于6月17日~19日进行。6月14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西安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简称《工作意见》)。
考试科目有哪些?怎么考?
八年级2科2卷 九年级7科7卷 道德与法治开卷考试
《工作意见》指出,初中学生评价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评价内容包含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
我市参加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对象为,具有西安市学籍的八年级、九年级学生和我市户籍在外就读的八年级、九年级学生。
因病休学或其他原因未参加2022年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须参加今年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八年级学生因病休学或其他原因未能参加2023年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的,须在下一年参加生物学、地理科目考试。
八年级学生全省笔试科目为生物学和地理,共2科2卷,两科分值各60分。实验操作考试科目为信息技术上机操作和生物学实验操作,两科分值各10分,已于5月份考完。
九年级学生全省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共7科7卷。
全省笔试科目外,全市统一安排小语种科目考试,成绩作为高中学校录取参考。
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满分为60分,成绩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分值各10分。体育和物化实践操作考试均已于5月份考完。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学、地理等科目实行闭卷笔试;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笔试。
笔试科目的语文科目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所有笔试科目全省统一命题和制卷。实行网上阅卷。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呈现。各等级人数占报名总人数比例分别为A(优秀)30%、B(良好)40%、C(合格)27%、D(不合格)3%,总分以原始分呈现。
填报志愿需要注意什么?
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网报志愿 录取中不调剂志愿
从2023年九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起,高新区第二初级中学、高新区第十一初级中学2所学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整体纳入城六区管理。
具有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为初中学生毕业合格要求,颁发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分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计划。
备受家长关注的定向生招生计划为:优质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不低于50%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并重点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名校+”的“+校”、新优质成长学校的初中倾斜。定向分配招生计划要在满足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考生志愿分为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中专和成人中专)两大类。全市实行统考科目成绩公布后网上填报志愿。
城六区考生普通高中统一填报的志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3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志愿;第二批次为4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每个考生第一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示范高中或市级特色示范高中,第二批次须至少填报2所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方能提交志愿。
第二批次省级标准化高中(含普通高中)志愿不含市级特色示范高中。考生同一批次选报的学校志愿为平行志愿。
本市辖区内各大学教职工子女考生可填报教职工所属大学附属中学志愿。五区二县考生志愿填报原则上采用平行志愿,填报办法由各区县根据实际确定。
全市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招生,采取统一录取与注册入学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生选报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志愿采取网上填报或考生直接到选报学校登记,选报普通中专志愿采取网上填报。
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级)的考生即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中任意两个维度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且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学科操作考试等级至少有2科达到B等级以上(含B等级),方具备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特色示范高中录取资格。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录取过程中未完成的定向生计划应顺延录取完成;招生录取工作要尊重考生志愿,严格按考生志愿进行投档,录取中不调剂志愿。
招生和录取有何规定?
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 严禁同时注册普高和中职“双重学籍”
按照我省统一安排,2022年秋季起,我市全面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开展“3+1+2”选课走班模式。我市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起,将陕西省统考科目生物学、地理等两科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以考生第一次参加西安市统一组织的该学科考试成绩计入录取总成绩;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学、地理等科目。
2020年、2021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沿用现有的招生计分科目。
《工作意见》要求,公民办普通高中一视同仁,互不享有招生特权,不得无计划招生,严禁提前圈定学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
严格落实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独立招生规定,严禁公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的报名、招生录取(含跨区域招生)等工作,必须通过市级建立的统一招生录取网络平台开展。
普通高中的国际课程班、特色班和特定班招生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录取分数应达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普通高中不得擅自跨市域招生和录取,不得擅自从外省直接招生和跨省录取。在外省就读的我市户籍学生,可在我市报名参加考试和录取;在外省参加中考的我市户籍学生,须在被当地普通高中录取后,符合条件的可办理跨省转学到我市同类同层次学校。
各区县和开发区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强化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审核;严禁招收“线下生”,严禁“空挂学籍”、违规建立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就读等行为;严禁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一律不得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市级统一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由记者 王燕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