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第二个“全国生态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通报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情况,并发布7件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
据悉,自设立秦岭南麓、秦岭北麓、关中平原、陕北高原等4个派出检察院以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紧盯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区域、行业加大办案力度,累计受理审查起诉173件283人、公益诉讼案件223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43份,形成社会治理成果33个,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12个。7案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29案入选省院典型案例,1案入选最高检“百案评析”案例,5案被最高检五大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评为2022年度精品案例和优秀案例,3案被最高检一次性认定为高质效案件。
为了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检察案件办理质效,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的持续推动下,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工作。成立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团队),将与生态环境相关的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积极探索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区域统筹、综合治理等新模式。组织开展首届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生态环境检察业务竞赛,依托陕西省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大数据建模平台等赋能检察监督,加强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之间的协同履职,双向移交线索225件,协同办案112件次。加强与相关部门、社会力量协作配合,积极构建生态环境一体保护格局。
“在常态抓好秦岭、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案件办理的基础上,着眼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从今年4月份开始,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在陕西省开展了‘重大在建交通工程危险废物不规范管理问题’专题生态环境巡回检察工作。”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分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健介绍,截至目前,生态环境巡回检察共立案2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件,通过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向区划院移送案件线索6件,构建的2个大数据监督模型已上架省院“模型超市”。其中,危险废物监督模型在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上架推广。
下一步,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将坚持一体履职、能动履职,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助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高质效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服务美丽陕西建设。(杨海波 刘佳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