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8月15日电(记者李浩)记者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1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陕西法院持续加强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以司法之力守护中华祖脉取得新成效。2024年1-6月,陕西法院新收一审环境资源案件同比下降42.62%。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说,陕西法院坚持整体保护,推进区域司法保护全面覆盖。去年以来,陕西法院系统共完善秦岭沿线6市7个中院辖区环境资源审判机构37个,在秦岭沿线相继设立金丝峡、黄柏塬、秦岭四宝公园、大熊猫国家公园等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庭,零距离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省高院在周至县秦岭国家植物园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庭,顺利实现三级法院秦岭区域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全覆盖。
陕西法院还在秦岭区域陆续建立起秦岭珍稀野生动物、洛南红豆杉、秦岭碳中和、柞水牛背梁等司法保护基地48个,初步构筑起融保林、护山、守水、防污、助碳于一体的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修复系统。
巩富文说,陕西法院不断丰富裁判执行方式,推进生态修复多元化。将主动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作为环资案件重要量刑情节,责令具有生态环境修复义务的当事人通过从事修复劳动、增殖放流、异地补植复绿、劳务代偿、认购“碳汇”、缴纳生态修复资金等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补偿生态功能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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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喜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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